福建省公布 2026 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,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最高可补 1.5 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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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月 25 日消息,福建省商务厅等 9 部门于今天印发《福建省 2026 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》,主要介绍了今年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方案。

参考《实施细则》,其中提到,2026 年,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.0 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,在福建省内开具或办理新车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,给予一次性补贴。

个人消费者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,应当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,且在 2025 年 1 月 8 日至该旧车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,没有就该旧车办理转让登记。

对换购上述符合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,有关部门将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8% 给予补贴,补贴金额最高 1.5 万元;对换购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的,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6% 给予补贴,补贴金额最高 1.3 万元。

近期,多地已公布 2026 汽车消费补贴活动,例如山东青岛单台车最高补贴 1.2 万元、四川省单台车最高给予 1.5 万元补贴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