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一男子把电动车电池带回家充电引发火灾 被拘10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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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1日消息,深圳一名男子为图方便,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屋内充电,结果引发火灾,最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。

事情发生在3月28日早上7点左右,深圳某城中村一栋民房突然起火,经过核查,起火原因正是男子李某在室内给电动车锂电池充电导致。好在这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但是违规充电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。

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,过失引起火灾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李某因此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,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付出了代价。

消防部门多次提醒,电动车电池严禁进楼入户,更不能在家中充电。锂电池在室内充电一旦热失控,起火速度非常快,高温和浓烟会在短时间内充满整个房间,极易造成人员被困和伤亡。

近年来因为电动车入室充电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。此前多地发生过电池在电梯、楼道、家中爆燃事件,造成多人死伤,教训十分惨痛。

为了避免悲剧,消防部门明确列出几项禁令。不能把电动车和电池带进楼、带回家充电,不能从楼上拉飞线充电,不要擅自改装电池和线路,充电时要远离易燃物品。

无论是小区楼道、楼梯间,还是安全出口,都不允许停放电动车或充电,一旦起火会直接堵住逃生通道。